为了儿子,他泄露了国家秘密

作者: 时间:2008-06-13 点击数:

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检察院,历经24小时侦破了全县建国以来首起泄露国家重要秘密案,案犯冯德林已被法办。

一份答案

1995年6月25日,是黑龙江省初中升高中及师范考试的第一天。依安县1800多名考生分别在74个考场考完了数学、化学、政治三科。当晚,县招生委员会领导正在开会,研究部署第二天的考务工作。这时,有人举报:考场跑题了,并提供了一份手抄语文标准答案。根据举报的情况,县招生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分析,认为从取题、运输、保管到考场发题,整个过程都是精心安排、严格管理的,怎么会跑题呢?由于试题是由省里统一出的,这份语文答案是真的还是假的也弄不清楚,一面研究,一面向市教委、市招生办领导作了汇报,市教委、招生办为稳定考生情绪,决定先不声张,待明天考语文时再辩真伪。

6月26日上午,经过主考巡视员认真核对,这份手抄答案与试题吻合。县教委感到问题严重,立即向县委、县政府领导详细地作了汇报,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,责成县纪检委马上调查,县检察院提前介入,共同开展工作。

顺藤摸瓜

6月27日,县检察院接到县委的指示后,立即召集法纪科的全体干警,组成了强有力的侦破小组。县委副书记、县保密委员会主任亲自坐阵,县检察长挂帅,对整个案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,决定先明查暗访,找出跑题的线索及手抄答案的来源。市教季、招生办决定调检各县、区订购的试题标准答案。在调检讷河市的标准答案时,讷河市招生办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,依安县招生办主任冯德林,曾在6月22日以依安县订购的答案不够为由,到讷河市招生办私自取回标准答案一袋。根据这一情况,初步确认,手抄答案很有可能出自第三中学学生冯明涛之手,他是县招生办主任冯德林的长子,应届考生。侦破小组分两路,一路及时控制住冯德林和他的儿子冯明涛,另一路突击外围,调查取证。为尽快侦破此案,侦破小组连夜走访调查,经过一个通宵的调查,一条条线索汇聚一点,大量证据摆在了检察官的案头。

6月27日中午,冯德林被隔离审查;6月28日上午,专案组开始了对冯德林的审讯,在大量证据面前,冯德林两腿发抖,额头渗出了汗珠,很快低下了头,如实地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
真相大白

依安县招生办主任冯德林,男,47岁,中共党员,副科级。为其长子冯明涛报考中师,利用职务之便,于6月22日早,自带县招生办介绍信,雇出租车到讷河市招生办骗取一袋由省教委印封的综合答案。回到家后,把语文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政治、生理等六科答案交给其子冯明涛,并嘱咐不要外传,而冯明涛偷偷将抄完的答案传给了最好的同学,以致答案逐步扩散,其中语文答案已扩散到近百人手中。26日晚,冯德林有所察觉,感到事情不妙,便于27日早将答案带回单位,趁别人没注意时,从保密室的保险柜里换出一袋没拆封的答案放在自己桌上。这时,县第四中学校长到招生办领答案,冯德林趁机到保密室取出那袋已拆封的答案,刚要交给校长,被县教委主任发现。本次考试立即停止,1800多名考生的试卷全部作废。

警钟长鸣

据不完全统计,这次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300多元,在社会上产生极坏影响。依安县人民法院于1995年11月7日以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判处冯德林有期徒刑一年,缓期二年执行。至此,应该说给这次泄密事件画上了一个句号。然而,面对现实,我们应该承认,正是因为我们的各项保密制度还不健全,工作中还存在许多漏洞,才使不法分子得以轻而易举地获取国家机密,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

作为党培养多年的共产党员,为了个人私利去践踏法律,得到的只能是法律对他的惩罚。

为吸取这次教训,依安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了县教委招生办保密工作整改问题。会议决定:1、搞好安全保密教育。高考前,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教育,提高保密意识,加强安全防范。2、搞好保密设施改善。高考前,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室保密制度;二是更换合格保险柜,加固门窗;三是安装报警器。3、搞好考前保密防范。高考期间,试题存放在保密室要进行昼夜值班、值宿。4、为确保高考试题的安全保密,县委保密办、县教委、公安局、安全办等部门密切配合,各尽其职,搞好各自的安全防范落实工作,做到有备无患。

(摘自《盐城保密信息网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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