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6月5日上午,北高市保密局督查处干部图忠在例行上网搜索中,从本市春风区一个负责经济管理的S单位的网站上,发现在其“政策信息”栏目中,贴着“中央C部委关于某项政策的调整意见”的标题和内容摘要。他点击“摘要”后的“详文”进入该网页,赫然发现上面登载的竟是一份中央C部委文件的全文。小图拉动鼠标浏览全文,并未看到标注有五角星和密级。从文件的标题上,小图知道这份文件的内容涉及到许多企业的利益,其中谈到的问题正是目前网上爆炒的热点,经常上网的他对此略知一二。中央C部委文件是否涉密?小图总觉得可疑,于是,他在记录本上记下:S单位的网上文件疑似泄密,待查。
下线后,小图和处长一起向市保密局领导做了汇报。按照领导的要求,他随后通过专线电话向市W局——也就是涉嫌网上泄密的S单位的上级——了解该文件涉密情况。W局办公室主任答复,这的确是一份涉密文件,是5月下旬中央C部委作为国家秘密文件下发的。“是通过机要渠道下发的,我这里有收件登记。”办公室主任说得很肯定。W局对市保密局在网上发现的问题很重视,办公室主任表示要马上向局领导汇报。
保密局督查处长和小图将情况向局长汇报:经确认,网上发现的中央C部委文件为涉密文件。在商讨如何着手查处案件的问题上,小图信心十足地说,我们手上掌握了确凿的证据,W局也表现得很配合,还不手到擒来。经局长同意,决定通过W局去春风区S单位进行调查。督查处长指示小图:立即给W局发出查办泄密案件的函。
春风区是北高市一个经济热点地区,区内有出口保税区、工业开发区等,聚集了众多的国内企业和“三资”企业。作为经济管理部门,S单位经常要跟企业打交道,虽然只是一个区级单位,但日常业务量很大。为便利企业用户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信息,增加工作的透明度,2005年,S单位建立了业务服务平台——政务网站。网站建成后,因为能够及时发布政策信息,答疑解惑,受到了各单位的欢迎。同时,政务网站的建立也方便了本部门的工作。受此鼓舞,S单位决定增强网站的功能,但由于该部门正式在编人员并不多,于是就招聘了几个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担任网管员。案发前后,几个网管员都在北京。
似乎是“人赃俱在”,但案件调查并非小图想得那么顺利。一下子进驻了市保密局和W局的调查组,把S单位的气氛搞得很紧张,几个网管员见了调查组的人更是像见了鬼似的。谈话一开始时几人都是徐庶进曹营——一言不发,当撬开嘴后,又都是在讲别人的不是。张三说是李四,李四又说是王五,好像每个人都参与了。小图心里很气:这不是在分散责任吗,想玩“法不责众”?添乱!
调查组赶紧找来S单位领导,了解网站工作制度,特别是保密制度。领导一个劲儿地表示本单位对保密工作高度重视,经常搞保密宣传教育,但一说起相关责任和保密制度就有点王顾左右而言他,显得底气不足。当调查组看到该单位的工作制度时,都气乐了。有关网站管理的工作制度有是有,但规定得不仅不够细致,只有工作流程、大致的分工等,而且还有严重缺陷:涉密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,空白:保密责任规定,空白,违规处罚规定,还是空白。整个网站管理制度中关于保密工作的规定只有“要注意保守国家秘密”、“要开展保密教育”等区区几句话。看到这些,调查组全明白了。“都是些大而无当的正面要求,距离真正的保密管理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!”小图如是说。
网上泄密的根子虽说找到了,但基本案情还是要高清楚,调查组表示,不查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。同时,调查组高调宣示“政策”:不是自己的事不要往自己身上揽,实话实说才有出路;一旦被查出是提供假情况的,将被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终于有人绷不住劲了,找调查组反映情况。经过反复验证,最终,这起网上泄密案件的发生过程真相大白。
原来,S单位的政务网站是安排了相对固定的两个人负责发布信息,但其他人也都做过这个事,原因是人手少,当责任人外出办事或请假时,就由其他人代做。那天,S单位办公室打电话给网站,让他们来人,说是上级单位有新精神,要在网上发布。当天恰逢两个责任人都不在,是负责技术维护的网管代替去的办公室。到了办公室,网管看了那份涉密文件后,正要做摘录,办公室一位干部拿出一个优盘,说这里还有电子文本,拿回去摘录编辑吧。但要求他只许摘录要点,不能全文转载;优盘要及时归还。那位负责技术维护的网管当然很清楚这份文件的受关注程度很高,编文章又实在不拿手。在抢新闻意识的驱动下,他还是忍不住把文件全文贴到网页上发布了,最终酿成了泄密案。
几个涉案人员一开始不敢对调查组讲实情,是出于不摸底细,看不清“形势”,又怀有恐惧心理,因而先三缄其口,后回避讲实情,结果给查处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力。
案子查完了,对症下药的整改也搞过了,按责任大小处理相关当事人的工作也在进行中,本案似乎是结案了,但笔者仍有话要说。S单位密件上网的问题缘自保密意识淡薄与制度不健全,原因看似不复杂。但就是这看上去并不复杂的事情,却屡屡难以解决到位,使此类案件得不到遏制。佐证此说的是,今年以来,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。经验表明,这种“按下葫芦起了瓢”式的群发性案件,往往反映出背后有更深层的问题。于是,我们就有了两种处理方法:就事论事和举一反三,两者各有针对。具体单位就微观处理,群发事件就宏观处理,该怎么就怎么。我们不能只盯住微观事件而放弃宏观的视角。
-----------摘自《保密工作》来源于濮阳保密网